招生简章

2017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章程

2017/6/26 11:52:30 次浏览

第一章  总则
第一条 制定原则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《北京联合大学章程》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为规范招生工作,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章程。北京联合大学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第二条 学校概况
北京联合大学是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北京市属综合性大学,其前身是1978年北京市依靠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等创办的36所大学分校。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,学校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,形成了经、法、教、文、史、理、工、医、管、艺等10个学科相互支撑、协调发展,以本科教育为主,研究生教育、高职教育、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完备人才培养体系,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,也是北京市规模最大的高校之一。
学校实施“学术立校、人才强校、开放兴校”战略,不断推进内涵式发展,努力建设高水平、有特色、首都人民满意的城市型、应用型大学。学校以培养适应国家,特别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己任,建校以来,为国家培养20万余名毕业生,他们活跃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的各行各业,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政府部门、大型企业的领导和业务骨干。

第三条 招生专业


专业名称

层次

学制

招生计划

学费

英语

本科

4

师资本科,免收学费

汉语言文学

本科

5

师资本科,免收学费
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

本科

5

师资本科,免收学费

烹调工艺与营养

高职

15

6000/学年


第四条 招生对象

符合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17年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,并已取得北京市2017年高职单考单招报名资格的考生。
第五条 单招师资本科招生报考条件
(一)只招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中专、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;
(二)考生应具备做教师工作的基本素质;
(三)所报专业与在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;
(四)体态正常,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,且高考体检信息须符合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(试行)》的相关要求。
第二章  报名与考试
第六条 文化课报名与考试
单招师资本科及高职报名与统一高考报名同时进行,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。填报志愿与普通高考填报本科志愿同时进行。
第七条 专业课报名与考试
(一)单招师资本科
1.专业课考试网上报名时间:2017年7月2日9:00-7月4日12:00;报名网址:http://zsxx.buu.edu.cn;
2.专业课考试时间:2017年7月11日9:00-11:00,13:00-15:00;专业课考试地点:北京联合大学北四环校区(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)。
(二)高职单考单招
1.专业课考试网上报名、认证时间:2017年7月2日9:00-7月4日12:00;报名网址:http://zsxx.buu.edu.cn;
2.专业课考试时间:2017年7月10日13:00开始;专业课考试地点:北京联合大学北四环校区(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);
3.专业课免试:学校对招生专业相应等级证书进行认定,有市局级(含)以上相关证书者可免考,认定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。
(三)网上报名流程
1.具体流程及时间要求


步骤

内容

时间要求

1

考生网上报名

2017729:00-7412:00

2

学校审核材料

2017729:00-7412:00

3

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网上缴费;审核未通过的需在此时间段内按照提示完善报考材料,通过后进行缴费

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

2017758:00

4

学校分配考场

201775-6

5

考生打印准考证

(含高职认证确认单)

201777-8

6

考生按照时间要求

参加考试

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为准

考生须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执行,因未按照时间进行而无法参加报名与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
2.网上报名需上传的电子版材料

(1)考生本人身份证(正反面),该项为所有考生必传项;
(2)考生本人高考准考证(正反面),该项为所有考生必传项;
(3)市局级(含)以上相关专业等级证书(照片页、成绩页、公章页),该项为高职专业免试认证上传项,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不必上传。
上传电子版材料的相关要求及模板详见报名系统。
第三章  录取规则
第八条 录取原则
(一)单招师资本科录取原则
1.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单考单招师资本科分数线;
2.考生须通过学校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;
3.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(二)高职单招录取原则
1.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北京市单考单招高职控制分数线;
2.考生须通过学校单独专业考试或通过学校认证;
3.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(三)相关政策规定的各类加分均记入录取总分
第九条 同等条件录取原则
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条件下,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;文化成绩相同条件下,将按照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依次排序。
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寄发
录取结束后,由学校统一向录取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。
第四章  报到与后续管理
第十一条 报到
按邮寄的入学须知上规定的时间报到。
第十二条 入学资格复查
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、报考条件复查,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,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。
第五章  附则
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
地    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
咨询电话:010-64900915、64900013
网    址:http://zsxx.buu.edu.cn
E—mail :ldzs@buu.edu.cn
第十四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由北京联合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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